項目名稱
建設單位
建設地點
報批形式
審批結果
批復名稱
審批文號
審批日期
環(huán)評單位
廣東盛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標準廠房建設項目
廣東盛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云浮市郁南縣大灣鎮(zhèn)大灣工業(yè)園區(qū)
報告表
同意建設
關于廣東盛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倉庫及標準廠房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云環(huán)(郁南)審〔2025〕8號
2025.8.13
廣州泓揚環(huán)保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滿六十日屆滿。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組織(建設單位除外)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